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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吊钩组的自检与专业检测

起重机吊钩组的自检与专业检测

(1)安装单位应对起重机吊钩组安装完毕后进行调试,并由设计、制作、安装、使用、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自检验收。

(2)自检验收项目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①主要原材料的材质证明,关键部件的产品合格证,必要时提供检测试验报告;②电气、液压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性能;③安全防护装置及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性能;④钢结构的焊缝质量;⑤空载和载荷的运行试验;⑥其他必须检查的相关内容。

(3)起重机吊钩组的检测项目(含检验检测标准)应在检测方案中明确,检测方案由设计单位会同检测机构及制作、安装、使用、监理等单位共同确定。

(4)起重机吊钩组检验检测项目应包括:①一般要求;②金属结构安全技术性能;③各机构及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性能;④液压系统安全技术性能;⑤电气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性能;⑥安全防护装置;⑦空载和载荷的运行试验;⑧其他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检查项目。

(5)起重设备的专业检验检测在自检验收后进行,由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

(6)通过检验检测的起重机吊钩组应根据检测报告所确认的各技术参数由制作单位设置设备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作单位、制作日期及设备编号等基本参数和标记。设备标牌永久性地固定在设备的显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