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4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部署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
今年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批通过新增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至此,我国已设置了包括金融、国际商务、应用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翻译、体育、艺术、应用心理、警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工程、林业、农业推广、风景园林、兽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药学、护理、工商管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等共计38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本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涵盖了除建筑学、城市规划、军事外的其它35种硕士专业学位,建筑学、城市规划、军事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新增工作将另行布置。
本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由部委属高等院校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自行审核本校(院)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所属院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